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174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海林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傅秋梅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豐群水產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
上訴人對於民國111年4月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
。查第一審判決被上訴人全部勝訴,故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
新臺幣(下同)421萬8,178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4,167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
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
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