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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19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9 月 02 日

法官鄭珮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19號

聲請人
藤昇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文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8月1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6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上開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鄭珮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王芷鈴
 ┌────────────────────────────┐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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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發票│受款│付款│ 帳號 │票面金│發票│支票號碼│備│
 │號│ 人 │ 人 │ 人 │      │額(新│ 日 │        │考│
 │  │    │    │    │      │台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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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藤昇│玉宗│臺灣│851010│8,716 │109 │AI115233│  │
 │1 │國際│股份│中小│33037 │元    │年10│8       │  │
 │  │有限│有限│企業│      │      │月10│        │  │
 │  │公司│公司│銀行│      │      │日  │        │  │
 │  │賴  │    │北高│      │      │    │        │  │
 │  │文章│    │雄分│      │      │    │        │  │
 │  │    │    │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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