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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036號

清償債務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21 日

法官林婕妤

原告
明瑽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明聰
訴訟代理人
楊昌禧律師
被告
夏紀雄即濬源工程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5月4日上午9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婕妤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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