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7 月 14 日
  • 法官
    林婕妤

  • 上訴人
    李宗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612號 上 訴 人 李宗賢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德誼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於民國111年6月22日所為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即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232萬1,96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第77條之16第1項規定(另經臺灣高 等法院報請司法院核准加徵10分之1),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萬6,1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 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婕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5 日書記官 黃雅慧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