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8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86號
- 原告
- 愛德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豐薪
- 訴訟代理人
- 詹汶澐律師
- 被告
- 旭聯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嘉惠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 年4 月19日下午3 點15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並請被告就本件欲調查之證據,於上開庭期前,具狀陳報本院。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86號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 年4 月19日下午3 點15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並請被告就本件欲調查之證據,於上開庭期前,具狀陳報本院。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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