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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4131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3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司促字第4131號

債權人
邱靜娣
債務人
東宏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榮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捌佰參拾壹萬貳仟玖佰壹拾壹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張文瑜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本金(新臺幣) 利 息 計 算 期間 票據號碼 年息 1 300,000元 民國110年6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2 250,000元 民國110年6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3 300,000元 民國110年7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4 250,000元 民國110年7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5 250,000元 民國110年4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AG0000000 6% 6 300,000元 民國110年8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7 300,000元 民國110年7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8 300,000元 民國110年7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9 300,000元 民國110年7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0 400,000元 民國110年6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1 300,000元 民國110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2 400,000元 民國110年6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3 500,000元 民國110年4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4 580,000元 民國110年4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5 510,423元 民國110年5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6 500,000元 民國110年5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 AI0000000 6% 17 300,000元 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XY0000000 6% 18 400,000元 民國110年4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 XY0000000 6% 19 721,550元 民國110年6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 XY0000000 6% 20 799,675元 民國110年5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 XY0000000 6% 21 351,263元 民國110年4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AG00000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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