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年度移調字第101號
調解程序筆錄
- 聲請人
- 恆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孫培鈞
- 代理人
- 張簡明杰律師
- 相對人
-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柏澤
- 代理人
- 柯彩燕律師
- 代理人
- 林畊甫律師
-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111 年度移調字第101號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於中華民國111 年10月18日下午4 時25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調解委 員 黃豐隆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孫培鈞聲請人代理人 張簡明杰律師相對人代理人 柯彩燕律師相對人代理人 林畊甫律師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貳佰捌拾萬元,於民國111 年10月25日前給付,以匯款方式匯入聲請人指定帳戶(受款銀行:台灣銀行三民分行;受款戶名:恆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受款帳號:000000000000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兩造就本調解內容及相關資料互負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洩漏予無關之第三人。
四、兩造同意確認本件承攬之法律關係不存在,日後不得再以同一承攬關係互為民刑事之請求。
五、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孫培鈞聲請人代理人 張簡明杰律師相對人代理人 柯彩燕律師相對人代理人 林畊甫律師 調解委員 黃豐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