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4 月 28 日
- 當事人柯秋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27號 聲 請 人 柯秋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4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85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3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上開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8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鄭珮玟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8 日書記官 張傑琦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01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2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3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4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5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6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7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8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09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0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1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2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3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4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5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6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7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8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19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093NX0000000-0 股票 1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