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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142821號

清償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11 日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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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代 理 人 謝榮俊
債 務 人
龔桐樹即勝億企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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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債權人因與債務人龔桐樹即勝億企業社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聲請駁回。

理由

一、債務人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無當事人能力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聲請,此觀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項、第2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自明。又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6條復有明定。是債務人已死亡者,其權利能力歸於消滅,即無當事人能力。倘債權人對之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應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

二、債權人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聲請強制執行時,債務人已於112年6月1日死亡,此有債務人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一紙在卷可稽。是債權人對已無當事人能力者聲請強制執行,其情形無從補正,依上開規定及說明,應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

三、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張秉欽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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