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海商字第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運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7 月 29 日
  • 法官
    賴寶合
  • 法定代理人
    鄭人豪、田文海、陳晴玫、宋梅芳

  • 原告
    山隆船務報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萬福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海商字第17號 原 告 山隆船務報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人豪 訴訟代理人 林文鵬律師 林志洋律師 被 告 萬福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文海 法定代理人 陳晴玫 法定代理人 宋梅芳 訴訟代理人 吳奎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運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000年0月00日下午5時宣判,惟遇颱風來襲,停止 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規定,延展宣判期日為113年7 月29日上午10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法 官 賴寶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陳昭伶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海商…」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