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全字第23號
- 抗告人
- 祥玉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芳長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2年2月20日裁定提起抗告,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抗告人尚未繳納。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裁定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全字第23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智勝瀝青拌合工廠有限公司間聲請假扣押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2年2月20日裁定提起抗告,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抗告人尚未繳納。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裁定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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