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年度勞專調字第41號
勞動調解程序筆錄
- 聲請人
- 邱發賢
- 相對人
- 民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水立
- 訴訟代理人
- 楊博勛律師
何銘祥
上列本院112 年度勞專調字第41號聲請人邱發賢與相對人民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工資等勞動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112 年5 月18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3 勞動調解室進行勞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勞動調解委員 賴志宗勞動調解委員 江鴻榮
朗讀案由:聲 請 人 邱發賢 到相 對 人 民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水立 未到訴訟代理人 楊博勛律師 到何銘祥 到兩造達成調解合意,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2 年5 月31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45萬元,給付方式:匯入聲請人薪轉帳戶。
二、聲請人同意本勞動調解筆錄為相對人公開使用。
三、聲請人與相對人間之勞資糾紛已經透過調解圓滿解決,兩造就聲請人於相對人處提供勞務期間之其餘民刑事請求均拋棄,就聲請人於相對人處提供勞務期間之情事亦不再對相對人為任何行政舉發。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調解雙方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聲 請 人 邱發賢相對人代理人 楊博勛律師、何銘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會
勞動調解委員 賴志宗勞動調解委員 江鴻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