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上當事人間112年度勞簡移調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01 日
調解程序筆錄 聲 請 人 量粒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承駿 代 理 人 李慧芳 李國郡 相 對 人 謝若凡 上當事人間112年度勞簡移調字第8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吳芝瑛 書記官 劉玟君 調解委員 朗讀案由: 聲請人 量粒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到 相對人 謝若凡 到 調解委員(法官):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調解委員(法官):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 聲請人 量粒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名) 相對人 謝若凡 (簽名) 酌定之調解條款如下: 一、 二、 三、 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聲請人 量粒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名) 相對人 謝若凡 (簽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民事勞動專業法庭 書記官 劉玟君 法 官 吳芝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