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292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陳忠庸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順暉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陳允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付財務報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002元,上訴人尚未繳納,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補繳上開裁判費,如逾期未補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法 官 楊境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