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576號
- 原告
- 沈俞佑即竹家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林仕文律師
- 被告
- 亮譽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珮琪
- 訴訟代理人
- 洪士宏律師
甘芸甄律師
陳中信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訴字第1576號
甘芸甄律師
陳中信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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