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256號
上 訴 人即
- 被告
- 皇家聯合控股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方耀慶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潘英宏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3月18日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25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利益核定為新臺幣(下同)5,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90,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又上訴人未於上訴狀表明上訴理由,併命上訴人於上開期間內補正,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