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勞簡字第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資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8 月 21 日
  • 法官
    鄭峻明
  • 法定代理人
    吳德盛

  • 原告
    陳苑菁
  • 被告
    高密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勞簡字第57號 原 告 陳苑菁 被 告 高密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德盛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民國(下同)113年7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13萬7,828元。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1,55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四、本判決所命給付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13萬7,828元預供擔 保,得免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 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其於110年4月7日自被告公司退休後,隔天起又 被被告公司回聘,約定之每月工資為4萬5,350元(38,683+5 00+500+3,000+2,667=45,350),因被告公司無預警歇業, 因而被終止勞動契約關係,勞動契約關係終止前6 個月之平均工資為5萬2,000元,請求被告公司給付113年5月份工資5 萬6,000元(含加班幾十小時之延長工時工資)及資遣費8萬6,840元。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4萬2,840元。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就其主張之被回聘成立勞動契約關係、約定工資、被告公司無預警歇業、113年5月份加班情形,業已提出勞資爭議紀錄、考勤表各1份、薪資表18份、勞保【職保】被保險人 投保資料表(明細)、勞保【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老年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各1份為證(見本院 卷第13至41頁),經核相符,而被告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加以爭執,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五、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①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 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②再延長工作 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前段、第24條第1項第1、2款分別定有明文。依考勤表所示,原告113年5月既有簽到退工作,且延長工時工作之情形甚多,經計算結果,堪認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該月之工資5萬6,000元。 六、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規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如上所述,被告係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規定之「歇業」為由,終止兩造間之勞動契約關係,原告工作時間自110年4月8日起至113年5月31日,合計3年1月又23天,依上開規定,原告可請求被告給付之資遣費為8萬1,828元(52,000×1/2×【3+53/360】=81,828,小數點以 下四捨五入【每月均以30日論計】)。 七、綜上所述,原告所訴於給付13萬7,828元(56,000【113年5 月份工資】+81,828【資遣費】=137,828)之範圍,於法有 據,應予准許。超過上開範圍之所訴,於法無據,不應准許。又本件原告勝訴部分,屬法院就勞工給付請求所為雇主敗訴之判決,依勞動事件法第44條第1 項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條第2 項規定,宣告被告得預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判決如主文(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91條第3 項)。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勞動法庭 法 官 鄭峻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洪光耀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勞簡…」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