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票字第112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0 月 27 日
- 法定代理人蘇冠盈
- 原告盛世天下國際網路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11204號 聲 請 人 盛世天下國際網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冠盈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吳祖寧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表明億富資金交易所與盛世天下國際網路有限公司是否為同一人?並提出證明文件(查系爭82紙本票受款人欄上下並列記載億富資金交易所、盛世天下國際網路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7 日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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