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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12 日
  • 法官
    李怡蓉

  • 當事人
    曾蕙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7號 聲 請 人 曾蕙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5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09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5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2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怡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2  日書記官 陳日瑩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1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 74-ND-000491 股票 1 1000 2 82-ND-055920 1 1000 3 82-ND-055921 1 1000 4 82-ND-055922 1 1000 5 82-ND-055923 1 1000 6 82-NX-000706 1 611 7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34 1 500 8 82-NX-000138 1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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