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4 月 11 日
- 法官楊境碩
- 原告張鳳珠、羅真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64號 聲 請 人 張鳳珠 代 理 人 羅真權 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經聲請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本院113年度司催字第220號)並公告於法院網站,現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股票,爰聲請宣告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20號裁定准為公示催告,並定申報權利之期間為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即民國113年7月31日起5個月內,現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 ,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股票等事實,經本院核閱上開卷宗屬實,則聲請人聲請宣告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自屬有據,應予准許。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境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4 日書記官 陳鈺甯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台灣達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4366-8 股票 1 1000 更名轉換為達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轉換至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 台灣達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4367-0 股票 1 1000 更名轉換為達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轉換至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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