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簡上字第四五○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1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簡上字第四五○號

上訴人
百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黃惠美
訴訟代理人
林添陣
被上訴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陳建中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審判長法官 陳建中~B法官 陳建中~B法官 陳建中

~B法院書記官 蔡文現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二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二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簡上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