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三三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6 月 1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三三九號 上 訴 人 台灣琦麗樹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上訴人 浩蘊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歐壁銓 訴訟代理人 蔡祥銘律師 唐治民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十八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B法 官 陳嘉惠 ~B法 官 黃宏欽 ~B法 官 林玉心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十八 日 ~B法院書記官 陳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