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8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四二八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8 月 2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四二八號

原告
合贊汽車百貨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黃國璋
被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自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六日起至十二月十八日止陸續向原告購買汽車材料,原告並已依約交貨予被告,惟被告僅給付部分價金,尚餘貨款新台幣(下同)六十五萬六千八百元未為給付,期間伊曾以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對被告行使權利,仍未獲置理,為此乃依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六十五萬六千八百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伊雖有購買前開汽車材料,然該貨款已於八十八年間分別以汽車及機油全數清償。再者本件交易發生在八十七年八月至十二月間,迄今已逾二年,其貨款請求權早因罹於時效而消滅。又原告雖曾聲請本票裁定,然該本票之簽發係與訴外人黃國璋間其他債務,與本件貨款無關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告主張兩造間有前開汽車材料交易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客戶銷售明細表、銷貨單、本票二紙為證,且為被告所不爭執,自堪信為真實,惟被告則另以前揭情詞置辯。是以本件之爭執要點首在系爭貨款請求權是否已罹於時效而消滅?茲就本院判斷論述如下:

(一)按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其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及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前開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係指商人就其所供給之商品及製造人、手工業人就其所供給之產物之代價而言(最高法院六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三八一號判例要旨可資參照),蓋此項代價債權多發生於日常頻繁之交易,故賦予較短之時效期間以促從速確定。查原告為專門從事汽車零件材料買賣之商人,銷售汽車零件材料為其所從事之主要營業項目,而系爭貨款乃為原告供給被告汽車材料之代價,有兩造所不爭之客戶銷售明細表附卷可稽,自有前開民法短期時效之適用,至為明確。次查,本件買賣發生時間在八十七年八月至十二月間,係陸續發生不同貨款債權之總和,為兩造所不爭,依原告所提前開銷售明細表所載,最後依筆貨款之發生時間應在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參以兩造又未就系爭貨款請求權之行使時間另行約定,原告本得於各貨款債權陸續發生後即行使其貨款請求權,則依上開民法之規定,原告最後一筆貨款請求權至遲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後即因逾二年為行使而消滅(其於各筆貨款請求權理應更早於此)。惟其遲至九十二年五月十日始聲請支付命令請求被告給付前開貨款六十五萬六千八百元,顯已逾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之二年時效,其請求權已因二年未行使而消滅,被告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貨款,於法有據。從而原告依據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貨款六十五萬六千八百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二)至原告另主張其於九十年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裁定,已對被告行使貨款請求權云云,固據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九十年度鳳簡字第二八五號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卷附之九十年度票字第四一五四號民事裁定查核無誤。惟查,依前開民事裁定所載之二紙本票,票面金額各為五十五萬六千八百元、十萬元,共計六十五萬六千八百元,其金額雖與本件貨款請求之金額相同,然查,前揭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事件之聲請人(即其執票人)為訴外人黃國璋,並非本件原告,顯見該二紙本票應係因被告與黃國璋間之其他借貸關係而簽發,乃另一債權債務關係,與本件貨款並不相同,亦為原告到庭所自承(參見本院九十二年八月八日言詞辯論筆錄),是以前揭聲請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既與本件貨款之請求無涉,尚難生中斷本件貨款請求權消滅時效之效力,原告前開主張,不足採信。

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B審判長法官 王伯文~B法官 藍家慶~B法官 胡宜如

~B法院書記官 王世雄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二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