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72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訴字第1729號
- 上訴人
- 祥弘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理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間因92年度訴字第
1729 號 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
標的金額為新台幣3,014,006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46,
347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
,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
,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