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五一○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五一○號
- 原告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被告
- 鑫伊麟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甲○○
- 被告
- 乙○○
- 被告
- 戊○○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八日辯論終結,裁定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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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 官 楊富強~B 法官 李昭彥~B 法官 黃宗揚
~B法院書記官陳孟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