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消字第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消字第2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集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洪錫鵬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黃呈熹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消字第2號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黃呈熹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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