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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智字第1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專利權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10 月 11 日
  • 法官
    蘇雅慧

  • 原告
    李曜嘉即宏竹企業社法人
  • 被告
    鄭立文即文星電視材料行間請求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智字第14號原   告 李曜嘉即宏竹企業社 被   告 鄭立文即文星電視材料行 當事人間請求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1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雅慧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11  日書記官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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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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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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