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補字第一三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四年度補字第一三0號
- 聲請人
-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 法定代理人
- 乙○○
- 相對人
- 世百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聲請人為世百實業有限公司聲請解散清算人等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
聲請人係聲請「解任清算人」及「選任清算人」,其真意應係聲請「變更清算人」,
且係非因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應徵裁判
費新臺幣壹佰參拾伍元。茲依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限聲請人於
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