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3055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30553號
- 聲請人
- 桂達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相對人
- 丙○
- 相對人
- 乙○○
- 7樓
7樓
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均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5 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 條、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3條、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高雄簡易庭
┌──────────────────────────────────────────┐│附表: 95年度票字第30553號│├──┬───────┬────────┬───────┬──────┬───────┤│編號│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提 示 日 │ 利息起算日 │票 據 號 碼│├──┼───────┼────────┼───────┼──────┼───────┤│001 │94年11月25日 │110,000元 │94年11月25日 │94年11月26日│No541378 │├──┼───────┼────────┼───────┼──────┼───────┤│002 │94年11月25日 │125,551元 │94年11月25日 │94年11月26日│No541380 │├──┼───────┼────────┼───────┼──────┼───────┤│003 │94年11月25日 │71,280元 │94年11月25日 │94年11月26日│No541381 │├──┼───────┼────────┼───────┼──────┼───────┤│004 │94年11月25日 │132,300元 │94年11月25日 │94年11月26日│No541382 │├──┼───────┼────────┼───────┼──────┼───────┤│005 │94年11月25日 │117,180元 │94年11月25日 │94年11月26日│No541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