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2580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25802號
- 聲請人
- 天基冷凍機電廠股份有限公司
- 相對人
- 甲○○
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6 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高雄簡易庭
┌─────────────────────────────────┐│附表: 95年度票字第25802號│├─┬─────┬─────┬──────┬─────┬──────┤│編│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到 期 日 │利息起算日│票 據 號 碼 ││號│ │(新台幣) │ │ │ │├─┼─────┼─────┼──────┼─────┼──────┤│01│93年2月7日│120,000元 │93年11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02│93年2月7日│120,000元 │93年12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03│93年2月7日│120,000元 │94年1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04│93年2月7日│120,000元 │94年2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05│93年2月7日│120,000元 │94年3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06│93年2月7日│100,000元 │94年4月4日 │94年4月4日│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