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2889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票字第28893號
- 聲請人
-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相對人
- 乙○○即加安工程行
- 相對人
- 樓
- 相對人
- 甲○○
- 相對人
- 乙○○
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為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又除別有規定外,前開規定於非訟事件準用之,非訟事件法第五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就本票聲請裁定,依非訟事件法第194 條第1 項規定,應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5條,裁定如主文。
高雄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