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80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訴字第2855號

回復原狀等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洪培睿洪培睿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原告
乙○○
訴訟代理人
鄭曉東律師
訴訟代理人
魏緒孟律師
被告
升育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慶雲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正男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裕文律師
複代理人
侯勝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訴字第2855號回復原狀等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5 月25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協商二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原告訴訟代理人魏緒孟律師  到被告升育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代理人陳正男律師 到法定代理人甲○○ 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調解內容如下:

一、被告升育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願給付原告乙○○新台幣陸拾萬元。

二、給付方法:自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起,分十二期按月於每月月底給付新臺幣伍萬元,如一期不給付,視為全部到期,被告應按期匯入原告指定之帳戶。

三、原告、被告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上開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法   官 洪培睿

  書 記 官 林慧君

書記官朗讀案由:

法官: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慧君

                法 官 洪培睿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慧君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上列當事人間9…」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