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94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2947號
- 上訴人
- 群宇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9號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環宇國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
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7年5 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
訴。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827,400 元,應
繳第二審裁判費為13,54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逕
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