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2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2 月 1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1285號聲 請 人 周森茂即茂昌企業社 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12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示之支票2 張,因被竊,前經聲請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506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支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506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11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19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洪培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19 日書記官 林慧君 ┌──────────────────────────────────────────────────┐ │附表: 95年度催字第506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 支 票 號 碼│ 備 考│ ├──┼──────┼─────┼──────┼────────┼───────┼──────┼───┤ │001 │友聯儲運股份│彰化銀行苓│0000000-0-00│4,200元 │95年5月5日 │CR0000000 │ │ │ │有限公司 │雅分行 │ │ │ │ │ │ ├──┼──────┼─────┼──────┼────────┼───────┼──────┼───┤ │002 │友聯儲運股份│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8,400元 │95年6月5日 │CR0000000 │ │ │ │有限公司 │行苓雅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