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建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6 年 12 月 11 日
  • 法官
    葉啟洲

  • 當事人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建字第28號上 訴 人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訴人與高雄區漁會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6年11月5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第二審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玖佰伍拾萬零貳佰貳拾陸元,應繳第二審上訴裁判費新台幣拾肆萬貳仟柒佰貳拾參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柒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1  日民事第五庭法 官 葉啟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得抗告,並應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就金錢請求之訴訟標的金額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1  日書記官 吳慕瑩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建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