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36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1363號
- 原告
-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被告
- 事典實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甲○○
- 被告
- 人
- 被告
- 丙○○
丁○○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謹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行辯論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1363號
丁○○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謹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行辯論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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