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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審除字第853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8 月 28 日

法官楊國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審除字第853號

聲請人
曄鑫電機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號

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8 月2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被竊,前經
聲請本院以97年催字第58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
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
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經本院以97年催字第5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8 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楊國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宗霖
附表:
┌──────────────────────────────────────────────────┐
│附表:                                                                           97年度審除字第853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 支 票 號 碼│ 備 考│
├──┼──────┼─────┼──────┼────────┼───────┼──────┼───┤
│001 │亞特力動力股│高雄銀行建│000000000000│14,175元        │97年3月25日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  │國分行    │            │                │              │            │      │
├──┼──────┼─────┼──────┼────────┼───────┼──────┼───┤
│002 │振輝機電有限│高雄銀行桂│000000000000│2,205元         │97年2月29日   │0000000     │      │
│    │公司        │林分行    │            │                │              │            │      │
├──┼──────┼─────┼──────┼────────┼───────┼──────┼───┤
│003 │尊鼎電機有限│高雄銀行北│000000000000│7,875元         │97年3月6日    │0000000     │      │
│    │公司        │高雄分行  │            │                │              │            │      │
├──┼──────┼─────┼──────┼────────┼───────┼──────┼───┤
│004 │明捷行有限公│台灣中小企│00000000000 │5,250元         │97年2月26日   │0000000     │      │
│    │司          │業銀行三民│            │                │              │            │      │
│    │            │分行      │            │                │              │            │      │
├──┼──────┼─────┼──────┼────────┼───────┼──────┼───┤
│005 │証捷企業股份│合作金庫銀│000000000000│8,600元         │97年3月2日    │0000000     │      │
│    │有限公司    │行大發分行│9           │                │              │            │      │
├──┼──────┼─────┼──────┼────────┼───────┼──────┼───┤
│006 │龔文良      │華南銀行高│000000000000│20,475元        │97年3月31日   │0000000     │      │
│    │            │雄分行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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