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促字第5704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57046號
- 債權人
- 榮生園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債務人
- 杰勳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債務人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杰勳工業有限公司、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間
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57046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杰勳工業有限公司、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間
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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