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票字第250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票字第2504號
- 聲請人
-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相對人
- 倫宏橡膠有限公司
- 相對人
- 兼法定代理 丙○○
- 相對人
- 人
- 相對人
- 丁○○
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七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均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2 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 條、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3條、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高雄簡易庭
┌────────────────────────────────────────────┐│附表: 97年度票字第2504號 │├──┬───────┬────────┬───────┬──────┬─────────┤│編號│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到 期 日 │ 利息起算日 │尚欠金額 (新台幣) ││ │ │ │ │ │ │├──┼───────┼────────┼───────┼──────┼─────────┤│001 │95年6月26日 │1,000,000元 │96年12月26日 │96年12月26日│526,139元 │├──┼───────┼────────┼───────┼──────┼─────────┤│002 │95年6月26日 │1,000,000元 │96年12月26日 │96年12月26日│526,13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