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432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10 月 23 日

  • 原告
    乙○○
  • 被告
    朱武隆即順得企業社法人甲○○甲○○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壹拾萬元(二)朱武隆即順得企業社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壹佰玖拾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8年度司促字第43269號債 權 人 乙○○ 債 務 人 朱武隆即順得企業社 債 務 人 甲○○ 一、(一)債務人甲○○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壹拾萬元(二)債務人朱武隆即順得企業社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壹佰玖拾伍萬元,及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其中就附表編號一、四、五、六之金額暨利息部分,由債務人甲○○與債務人朱武隆即順得企業社連帶給付,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3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張瑞芩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徐德勝 ┌───────────────────────────┐ │附表              98年度司促字第43269號 │ ├──┬────────┬─────────┬─────┤ │編號│金額(新台幣)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 ├──┼────────┼─────────┼─────┤ │ 1 │  300,000元  │民國96年4月9日  │AC0000000 │ ├──┼────────┼─────────┼─────┤ │ 2 │  300,000元  │民國96年4月30日  │AC0000000 │ ├──┼────────┼─────────┼─────┤ │ 3 │  250,000元  │民國96年4月9日  │AC0000000 │ ├──┼────────┼─────────┼─────┤ │ 4 │  500,000元  │民國96年5月6日  │UC0000000 │ ├──┼────────┼─────────┼─────┤ │ 5 │  300,000元  │民國96年6月6日  │UC0000000 │ ├──┼────────┼─────────┼─────┤ │ 6 │  300,000元  │民國96年6月30日  │UC0000000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