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55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審消債更字第742號

聲請更生程序民事裁判日期 98 年 07 月 17 日

法官李昭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審消債更字第742號

聲請人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證明文件到院。

理由

一、按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應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表明收入及必要支出之數額、原因及種類及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並提出證明文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3條第1 項及第6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又債務人經法院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或到場而不為真實之陳述,或拒絕提出關係文件或為財產變動狀況之報告者,應駁回之,同條例第8 條及第46條第3 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關係文件,爰定期命補正,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⒈ 提出聲請前2 年每月實際向各債權人清償之貸款數額及明細
   資料影本,並說明積欠各債權銀行債務之原因,另應表明自
   何時起未清償,並提出證明文件,及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
   摺 (含證券存摺)影 本,需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存摺至
   裁定送達日之後。
⒉請說明目前自營行業及收入來源,並提出任職尚城建設有限公
  司及公勝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97年1月迄今薪資證明或所
  得收入扣繳憑單(含薪資及其他收入)及97年96年度綜合所得
  稅結算申報資料。。
⒊請提出聲請人家族系統表。
⒋應分擔扶養義務人劉耕源之97年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97年及
  96 年 綜合所得稅資料,及身份證影本。
⒌聲請人配偶呂佩諭之收入證明、薪水帳戶存摺影本及97年、96
  年度國稅局財產歸屬清單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並陳
  明對家計之負擔計算方式。
⒍請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是否有領取低收入戶補助、教育補助
  、失業給付、老年給付或其他津貼補助,其期間及領取總金額
  ,並提出領取補助款之存摺等證明文件。
⒎聲請人所列支出房貸、生活、教育、生活及扶養等費用之證明
  文件(收據及明細)以及如有投保之所繳保險費用之完整保險
  契約(須 記載保險期間及金額); 如有其他如儲蓄型保險單、
  投資型保險單、股票、基金或其他財產及收入,亦應併為陳明
  其種類之現值金額及提出證明文件影本,並請說明債務人聲請
  前2年之信用消費概略明細。
⒏最近1個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書
   (紅色聯單)。
⒐說明9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中所載類別為遠雄建
  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之所得來源及原因,並提出相關
  證明文件。
⒑請提出聲請人名下車輛之車籍資料及是否設定動產抵押優先權
  ?請一併提出證明文件。
⒒聲請人配偶所有坐落不動產之課稅現值證明資料(請向稅捐機
  關申請)及不動產之交易價值等證明文件。
⒓其餘有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生病之診斷證明書、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等)。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1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昭彥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17  日
                           書 記 官 胡美儀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審消債…」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