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51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43296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98 年 09 月 28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8年度司促字第43296號

債權人
庚○○
債權人
癸○○
債權人
丙○○
債權人
債權人
辛○○
債權人
丁○○
債權人
乙○○
債權人
戊○○
債權人
甲○○
債權人
壬○○
債務人
大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庚○○給付新台幣壹拾貳萬伍仟肆佰肆拾貳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癸○○給付新台幣肆拾玖萬陸仟玖佰玖拾參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丙○○給付新台幣貳拾捌萬參仟貳佰肆拾貳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應向債權人辛○○給付新台幣貳拾肆萬貳仟肆佰貳拾肆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丁○○給付新台幣參拾參萬玖仟柒佰壹拾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六)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乙○○給付新台幣參拾貳萬陸仟零陸拾捌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七)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戊○○給付新台幣參拾伍萬參仟玖佰貳拾玖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八)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甲○○給付新台幣貳拾玖萬柒仟零捌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九)債務人應向債權人壬○○給付新台幣貳拾玖萬肆仟壹佰玖拾捌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司法事務官 張瑞芩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徐德勝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