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2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5號

更生事件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5 月 1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5號

聲請人
即債務人
黃東仁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孟峰
債權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永仁
債權人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債權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榮周
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聯福
債權人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平
債權人
日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和
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債權人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炳輝
債權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債權人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裕南
債權人
富全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展
債權人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20日給付。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受附件二所示生活限制。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 項、第62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1442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債務人自承目前擔任龍盟工程有限公司之安全衛生管理員,每月所得平均約為新台幣(下同)19,200元,此有債務人提出在職證明、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在卷足憑,並經本院調閱勞保局電子閘門查詢作業在卷核實。再觀之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以每月為一期,每期清償額為10,000元,分96期清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為8 年,總清償金額為960,000 元,清償成數為23.03%(960,000 ÷4,168,442 =23.03%) ,依附件一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於每月10日依債權比例分別電匯給各債權人。債務人固稱須負擔其母黃蔡惠蘭之扶養費用及房租支出,並提出戶籍謄本為證,惟本院參酌其兄弟均有薪資收入,並與其同居一處,自應與債務人平均分攤扶養費用及房租支出,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足憑;復參以債務人別無其他財產,再佐以債務人居住之高雄縣地區,依內政部社會司所公佈之99年度最低生活費為9,829 元,財政部公告98年度扶養免稅額每人為82,000元,一般民眾每月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平均約為13,246元,而債務人每月平均所得約19,200元,扣除上開必要生活費及扶養費後,債務人提出每月10,000元之清償金額,足認債務人除將更節縮生活費用外,亦將其每月所得扣除上開必要生活費用及扶養費用後,剩餘之金額幾乎全數還予各債權人,依上揭等情況觀之,尚屬合理。故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更生方案,本院認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且無同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

三、另債權人陳述意見主張:債務人提出之清償成數明顯過低,使債權人蒙受重大損失,且其消費多屬奢侈浪費,又債務人應延長更生履行期間至8 年,始為公允,同時建請本院酌定更生履行期間之生活限制等語。經查,本件聲請人所提出更生方案之清償成數雖僅23.03%(960,000 ÷4,168,442 =23.03%) ,惟本院審酌債務人已盡其最大努力,兼考量其還款能力,且債務人經本院通知重新擬定更生方案後,亦依債權人要求提高每期清償金額,並延長更生清償期限為8 年,故該更生方案尚屬允當。惟為建立債務人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之觀念,爰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生活限制。

四、綜上所述,爰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 項、第62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1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一:更生方案。
附件二:更生履行期間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