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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0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01 月 04 日
  • 法官
    劉傑民
  • 法定代理人
    鐘思亮、黃經淵

  • 原告
    聯邦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上介好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022號原   告 聯邦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鐘思亮 訴訟代理人 黃紹文律師 被   告 上介好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經淵 訴訟代理人 黃慶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傑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4 日書記官 呂姿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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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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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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