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08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081號
- 原告
- 高雄縣鳳山市公所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何曜男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耀聰律師
- 被告
- 仲傑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四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大樓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081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四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大樓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