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5291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52916號
- 債權人
- 天一輪胎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文卿
- 債務人
- 有倫企業社即李正廉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有倫企業社即李正廉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有倫企業社最新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暨其負責人為何人?究為獨資或是合夥?
二、債務人李正廉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