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5373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53734號
- 債權人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濬智
- 債務人
- 享美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漢光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享美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提出享美實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53734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享美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提出享美實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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