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39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397號
- 原告
- 李仁魯
- 訴訟代理人
- 陳里己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啟志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勁宇律師
- 被告
- 吳建雄
- 被告
- 林錦線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宏文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玉芬律師
- 被告
- 雅威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志聰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指定民國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四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大樓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