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12 月 17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3號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鄭雅慧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前列二人共同 法定代理人 王裕南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璟璇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獻全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每三個月之十五日給付。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務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9年度消債更字第13號裁定自99年1 月21日開始更生程序。查聲請人目前係任職於鉅明股份有限公司,陳報99年度6-11月份於減除勞健保費用後之薪資所得(包含獎金、津貼)為新台幣(下同)16,699元、16,988 元 、16,399元、17,282元、18,195元及19,224元,平均每月實際可支配所得為17,465元,名下無財產等情,業據服務公司開立之前揭月份薪資單、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在卷可證。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以每三個月為一期,每期清償額為12,018元,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次月起分八年共32期清償,總清償金額為384,576 元,清償成數為28.22%,於每三個月之15日依附表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清償予各債權人。按衡量債務人之清償能力,應將相關可得支領之相關津貼及獎金等一併計入,並予以減除債務人無法避免之公法上納稅義務及勞健保費用等,方能真實體現債務人之清償能力。本院參酌聲請人99年度前揭月份之每月實際可支配收入平均為17,465元,於扣除上開每月之還款金額4,006元(12018÷3 )後,每月僅剩13,459元作為生活必要支出之用,而聲 請人除負擔自己之生活費用之外,尚與配偶育有二名未成年子女(88年9 月及90年4 月生),而其配偶名下無財產,98年度收入為238,700 元,亦有戶籍謄本、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9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等在卷可按,是其配偶資力與聲請人相當,故應平均分擔扶養費用,復參以內政部公佈之99年度台灣省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標準9,829 元及扶養親屬免稅額平均每月6,833 元,則每月至少應支出16,662元(9829 +6833×2 ÷2 ),是聲請人每月剩餘可用以維持生活之所餘數額 ,即已明顯低於前開標準總和,堪認聲請人有縮衣節食、戮力節省開支以盡力清償之誠意,故應屬合理。是債務人每月撙節必要生活費用開支後,尚勉力湊足各階段還款金額償還各債權人,並以八年為清償期限,其更生方案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 三、另有債權人主張對債務人於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為一定生活程度之限制,然以債務人目前之信用,已殊難再有向他人借貸之機會,且考量其收入並不豐厚,預留供其使用之必要生活費用已低於前開標準,自無多餘金額及能力供其揮霍或奢侈、浪費之可能,故本院認無限制其生活程度之必要,附此敘明。 四、綜上所述,債務人有固定收入,其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且無不得認可之消極事由,揆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債務人公平受償,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更生機會及社會經濟健全發展,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7 日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附表(以下金額均為新台幣) ┌─────┬─────┬────┬─────┬─────┐ │債權人名稱│債權金額 │債權比例│每期清償額│8 年清償額│ ├─────┼─────┼────┼─────┼─────┤ │渣打銀行 │79858 │5.86% │705 │22560 │ ├─────┼─────┼────┼─────┼─────┤ │萬泰商銀 │117420 │8.62% │1035 │33120 │ ├─────┼─────┼────┼─────┼─────┤ │新光行銷 │52167 │3.83% │468 │14976 │ ├─────┼─────┼────┼─────┼─────┤ │國泰世華 │113736 │8.34% │1002 │32064 │ ├─────┼─────┼────┼─────┼─────┤ │遠東商銀 │299741 │21.99% │2640 │84480 │ ├─────┼─────┼────┼─────┼─────┤ │第一金融資│111292 │8.17% │981 │31392 │ │產公司 │ │ │ │ │ ├─────┼─────┼────┼─────┼─────┤ │匯誠第一資│316839 │23.25% │2790 │89280 │ │產公司 │ │ │ │ │ ├─────┼─────┼────┼─────┼─────┤ │匯誠第二資│271897 │19.95% │2397 │76704 │ │產公司 │ │ │ │ │ ├─────┼─────┼────┼─────┴─────┤ │債權總額 │1,362,950 │每期總額│12,018(每三個月之15日│ │ │ │ │給付) │ ├─────┼─────┼────┼───────────┤ │清償總額 │384,576 │清償成數│28.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