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消債聲字第2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免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11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消債聲字第201號聲 請 人 楊育清 上列當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規定聲請免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楊育清不免責。 理 由 一、按債務人因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之債務,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34 條第4 款定有明文。 二、經查,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97年7 月24日裁定開始更生程序(97年度消債更字第181 號),復於98年12月30日裁定開始清算程序(99年度消債清字第254 號),嗣因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財團費用及債務,再經本院於99年10月31日裁定終止清算程序(9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9 號)等事實,業據本院核閱相關卷宗屬實,堪信為真。又本件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均經本院函詢後以書狀表示不同意聲請人免責等事實,亦有相關書狀附卷可稽,堪信為真,合先敘明。 三、經查,聲請人自90年1 月起至94年1 月止有如附表所示高額且非生活上所必要之消費行為等事實,有上開債權人提出之消費明細表附卷可稽,堪信為真,又聲請人於上開期間並多次向上開債權人以預借現金等方式借款等事實,亦有上開消費明細表在卷足憑,堪信為真,則衡諸一般理性經濟人量入為出之消費習慣暨債務人顯非寬裕之特殊經濟情況(每月收入約2 萬5000元,每月生活必要支出則為1 萬4000元,本院97年度消債更181 號卷第8 頁參照),足認聲請人上開借款及消費已屬奢侈浪費行為,並致其財產顯然減少且負擔過重之債務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自不應免除其債務,爰依首揭法律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1 日鳳山簡易庭法 官 王耀霆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 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1 日書記官 曾秀鳳 附表: ┌─┬──────┬──────┬─────┬────┐│編│時 間│消費對象 │消費金額 │消費方式││號│ │ │(新臺幣)│ │├─┼──────┼──────┼─────┼────┤│1 │90年6 月3 日│蘭桂坊小吃館│4620元 │遠東銀行││ │ │ │ │信用卡 │├─┼──────┼──────┼─────┼────┤│2 │90年6 月5 日│新象健康美容│3360元 │同上 ││ │ │名店 │ │ │├─┼──────┼──────┼─────┼────┤│3 │90年10月23日│好樂迪股份有│3325元 │同上 ││ │ │限公司中華分│ │ ││ │ │公司 │ │ │├─┼──────┼──────┼─────┼────┤│4 │92年5 月30日│花蝴蝶視聽歌│5800元 │同上 ││ │ │唱中山店 │ │ │├─┼──────┼──────┼─────┼────┤│5 │92年6 月1 日│好樂迪股份有│1073元 │同上 ││ │ │限公司小港分│ │ ││ │ │公司 │ │ │├─┼──────┼──────┼─────┼────┤│6 │92年10月4 日│同上 │1557元 │同上 │├─┼──────┼──────┼─────┼────┤│7 │90年1 月26日│地中海三溫暖│6040元 │中國信託││ │ │ │ │信用卡 │├─┼──────┼──────┼─────┼────┤│8 │90年8 月7 日│華歌爾專賣店│3960元 │同上 ││ │ │(金黛店) │ │ │├─┼──────┼──────┼─────┼────┤│9 │91年3 月5 日│王品台塑牛排│1900元 │同上 ││ │ │館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10│92年4 月27日│木瓜園小吃部│3717元 │同上 │├─┼──────┼──────┼─────┼────┤│11│92年7 月20日│好樂迪股份有│1095元 │同上 ││ │ │限公司小港分│ │ ││ │ │公司 │ │ │├─┼──────┼──────┼─────┼────┤│12│92年7 月27日│同上 │1885元 │同上 │├─┼──────┼──────┼─────┼────┤│13│91年9 月5 日│好樂迪股份有│1794元 │國泰世華││ │ │限公司(建工│ │信用卡 ││ │ │店) │ │ │├─┼──────┼──────┼─────┼────┤│14│94年1 月22日│美鑫珠寶銀樓│3800元 │富邦銀行││ │ │ │ │信用卡 │├─┼──────┼──────┼─────┼────┤│15│90年3 月27日│大買家股份有│1萬2990元 │慶豐銀行││ │ │限公司高雄營│ │信用卡 ││ │ │業所 │ │ │├─┼──────┼──────┼─────┼────┤│16│90年6 月4 日│漁人碼頭餐廳│1萬3530元 │同上 │├─┼──────┼──────┼─────┼────┤│17│90年6 月13日│好樂迪股份有│1599元 │同上 ││ │ │限公司中華分│ │ ││ │ │公司 │ │ │├─┼──────┼──────┼─────┼────┤│18│90年6 月18日│王品台塑牛排│2354元 │同上 ││ │ │館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19│90年7 月2 日│好樂迪股份有│1474元 │同上 ││ │ │限公司小港分│ │ ││ │ │公司 │ │ │├─┼──────┼──────┼─────┼────┤│20│91年5 月30日│同上 │2148元 │同上 │├─┼──────┼──────┼─────┼────┤│21│92年4 月14日│同上 │2286元 │同上 │├─┼──────┼──────┼─────┼────┤│22│92年4 月21日│麗欣冷飲店 │5000元 │同上 │├─┼──────┼──────┼─────┼────┤│23│92年5 月7 日│木瓜園小吃部│5000元 │同上 │├─┼──────┼──────┼─────┼────┤│24│92年6 月19日│好樂迪股份有│2088元 │同上 ││ │ │限公司中華分│ │ ││ │ │公司 │ │ │├─┼──────┼──────┼─────┼────┤│25│92年6 月26日│錢櫃企業股份│3053元 │同上 ││ │ │有限公司(高│ │ ││ │ │雄中華店) │ │ │├─┼──────┼──────┼─────┼────┤│26│94年1 月24日│美鑫珠寶銀樓│1800元 │同上 │└─┴──────┴──────┴─────┴────┘